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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将执行力建设正式纳入了国家治理的范畴,说明了“执行力”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当前及今后很长时期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在党政部门提高执行力的众多方法途径中,督查工作是其中一个重要途径。本研究中的督查工作是指在党政机关中开展的督查工作,即各级党委及其部委、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领导决策、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或指示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监督和检查,推动其目标实现的实践活动。从理论上讲,督查工作可以通过督促、检查、沟通、协调、反馈和监督等一系列的督查手段,作用于执行主体,营造出好的执行环境,扫除执行过程中的障碍,使执行力的刚度、力度、效度、速度都得到提升。从实际需要讲,党政机关在日常事务和决策执行过程中,执行力低下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比较突出,决策在执行过程中会变形、受阻乃至停滞,有必要运用督查工作手段来解决这些问题。执行力存在的种种问题说明了督查工作的必要性,但从另一角度也反映了以往督查工作效果欠佳,与我国执行力建设要求存在着相当的差距。如何改进督查工作,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已是督查工作者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这正是本研究选择该项目的原因。本研究主要的内容有:探讨督查工作与党政执行力的关系,分析了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督查工作提高执行力的对策。本研究采用了文献分析法、经验总结法、理论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最终提出改进和加强督查的对策:加强督查工作的理论研究;提升督查机构的地位;健全督查工作制度;提高督查人员素质;突出督查工作重点;整合督查工作力量,发挥督查工作的合力;改进和创新督查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的导向作用。期望在本领域研究中提出的可行性措施,为改进督查工作,提升党政执行力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