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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碳排放问题。根据国际能源署报告显示,2007年我国碳排放总量超越美国,成为碳排放最大的国家。同年,中国人民银行、原国家环保总局与银监会联合发文,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制度建设与执行力建设,开展节能减排授信工作,优化信贷结构,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信用贷款,这标志着我国绿色信贷政策的正式施行。作为我国节能减排的重要金融工具,绿色信贷设立的初衷是引导信贷资源向节能环保产业倾斜,从而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那么,绿色信贷的实施效果如何?绿色信贷是否在不牺牲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有效发挥了碳减排作用?以及通过怎样的机制发挥作用?厘清这些问题对于更为直观准确地评估绿色信贷实施效果以及加快推进低碳化进程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二氧化碳排放的视角出发探讨与检验绿色信贷实施所产生的环境效应,有助于为绿色信贷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与完善提供理论参考,并为丰富绿色信贷实施效果的相关研究做出一定的边际贡献。首先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并通过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发现现有研究中存在一定的薄弱之处:一是目前直接针对绿色信贷与碳排放相关关系的研究较为缺乏。绿色信贷作为我国推进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工具,从理论和实证上进一步分析、检验其对碳减排的作用效果,是十分必要的。二是现有关于绿色信贷对于环境影响的研究大多是从微观层面入手,以企业的视角探究绿色信贷对于环境治理的影响效果,缺乏宏观层面的分析。三是现有绿色信贷对于环境影响的研究相对忽视具体作用机制的理论分析与检验,有待进一步补充。基于以上认识,本文以现有研究成果为基础,从宏观层面出发,基于全国30个省份2006-2017年的省级面板数据,构建计量回归模型实证检验绿色信贷对碳排放的影响机制及作用效果,以期为丰富绿色信贷以及碳排放的相关研究做出一定的边际贡献,并为绿色信贷及碳排放的政策实践提供富有针对性的指导。其次,对绿色信贷、碳排放与碳排放强度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就绿色信贷影响碳排放的相关理论——低碳经济理论、能源替代理论与波特假说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分析绿色信贷影响碳排放的具体作用机制,提出四个研究假设,即绿色信贷可以限制企业污染规模直接减少碳排放,以及通过推动产业结构低碳化、促进技术创新以及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三个中介作用间接促进碳排放的降低。接着对我国绿色信贷与碳排放的特征化事实进行描述与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2006-2017年全国除西藏外30个省市的面板数据,对绿色信贷与碳排放的影响关系进行计量分析,并构建中介效应模型检验绿色信贷影响碳排放的作用路径,实证结果发现:绿色信贷的实施有效降低了碳排放;绿色信贷可以通过推动产业结构低碳化、促进技术创新与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的中介作用间接促进碳减排,且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的中介作用要强于产业结构低碳化与技术创新;绿色信贷对于碳排放的影响存在区域异质性,对高碳排放强度地区的作用效果显著,而对于低碳排放强度地区的抑制作用并不显著。最后,根据理论分析与实证结果,结合我国当前绿色信贷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共享与绿色信贷的实施力度,增强绿色信贷对于碳排放的作用效果;合理利用绿色信贷推动产业结构低碳化的作用机制,强化产业结构对于绿色信贷促进碳减排的中介作用;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绿色信贷促进技术创新降低碳排放的作用路径;强化绿色信贷对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持续推动能源结构低碳化升级;注重绿色信贷政策效果的地区差异性,根据绿色信贷不同的作用效果因地施策。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当前对绿色信贷实施效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间宏观关系的研究,以及对企业投融资与银行经营绩效间微观关系的研究上,鲜有针对绿色信贷的环境效益的研究,尤其是鲜有绿色信贷对碳排放影响的研究。本文从碳排放角度入手,研究绿色信贷发展的碳减排效应,有助于更为深入地考察绿色信贷在环境层面的政策效果。二是现有关于绿色信贷研究的一般文献大多采用双重差分方法,以绿色信贷政策颁布时点构建准自然实验进行实证分析。本文借鉴学界现有研究成果,以六大高能耗行业利息支出占比作为反向指标,基于省级面板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对绿色信贷实施效果进行检验,并构建绿色信贷对碳排放影响的中介效应模型,探究绿色信贷对碳排放影响的具体作用路径,这有助于深化现有研究。三是绿色信贷环境效益的现有研究相对忽视绿色信贷对碳排放具体作用机制的理论分析与检验,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绿色信贷经产业结构、技术创新以及能源消费结构对碳排放产生影响的间接传导机制,并在实证分析中通过构建中介效应模型证实了三条传导路径的存在,有助于更深入地了解绿色信贷产生环境效应的作用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