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非违反之诉是GATT/WTO争端解决机制中一项极富争议的制度。全体缔约方设立该制度的初衷,是希望以一种程序性规则来弥补实体法的漏洞,以维护各成员方因关税减让而合法期待获得的利益,不会因为另一成员方并不违反GATT的措施或行为而遭受抵消或损害,其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各成员方之间因关税减让而达成的利益平衡。在过去的60多年里,这种制度的存废之争、限制与扩张之争从未停止。限制主义的观点认为非违反之诉的抵消或损害救济应当谨慎适用,甚至认为随着WTO实体法的不断完善、以及法律解释技巧的不断发展,这种制度已经没有了存在的必要;积极主义的观点则认为非违反之诉在平衡关税减让利益的功能上是不可替代的,随着多边贸易体制进入WTO时代,非违反之诉的作用领域还将进一步扩张。那么,非违反之诉究竟是怎样一种制度,它的历史渊源是怎样的?它与传统法律观念上的“违反之诉”有何异同?它在争端解决机制中是如何运行的?它存在哪些缺陷?在未来应当如何完善和发展这项制度?中国又将如何应对和利用非违反之诉?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展开讨论。论文第一章是非违反之诉的概述,从GATT1947第23条的规定出发,详细阐述了非违反之诉与违反之诉的联系与区别,然后系统梳理了非违反之诉的发展历程,以及GATT/WTO争端解决中有关非违反之诉的实践。第二章主要是介绍非违反之诉的构成要件及举证责任问题,资料来源和主要依据是DSB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第三章对非违反之诉制度的评价,包括非违反之诉追求的价值目标、法理思考、非违反之诉背后的政治和经济博弈,以及非违反之诉的制度缺陷。第四章探讨了非违反之诉在GATS、TRIPS领域扩张适用,以及独立的非违反之诉可能对争端解决机制造成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对非违反之诉的扩张适用提出了“限制使用、规则先行”的建议。结语部分,笔者主张中国应当加强对非违反之诉判例的研究,坚持克制主义的立场,并积极参与相关规则的制定,以维护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