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区矫正,也被称为社区处遇、社区矫治、社区内处遇或机构外处遇等,是相对于传统的监禁处遇而言的一种罪犯处遇方式,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矫正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教育改造罪犯方式的总称。随着文明社会的不断推进,刑罚轻缓化变革不断深入,监禁刑越来越被社区矫正等更人性化、更轻缓化的非监禁刑替代。与监禁矫正相比,社区矫正更加注重刑罚执行的人道价值和效益价值,是当今世界国际司法的潮流,也是我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在西方国家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但在我国还处于试行阶段。目前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如法制化程度还不高,管理模式陈旧,社会认同度较低,资源投入有限和工作人才匮乏等等。为此笔者从社区矫正的源起及演变出发,充分利用报刊书籍、互联网、文件杂志等媒介,收集尽可能多的文献资料,仔细研读国外实施社区矫正的经验教训,取其精华,用于探求我国社区矫正困境的出路,并以此提出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建议,以图促进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社区矫正概述。首先梳理了社区矫正的概念,指出了我国社区矫正的官方定义;其次阐述了社区矫正的三个主要特征:刑事制裁性、非监禁性和社区参与性;最后揭示了实施社区矫正的必要性,尤其是对我国刑罚执行活动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我国社区矫正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我国于2003年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并于2009年起在全国全面试行。该部分介绍了现阶段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四种主要方式,肯定了近年来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阐述了在矫正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第三部分,国外社区矫正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重点叙述了当今世界社区矫正的三种主要模式(公众保护模式、刑罚执行模式和更生保护模式),以及分别对应的三个国家(美国、英国和日本)社区矫正制度的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阐明了国外已有的社区矫正制度对我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建议。一是完善立法,为社区矫正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加强组织,构建有力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三是深化管理,提高监外服刑罪犯的矫正质量;四是加大投入,完善我国社区矫正环境建设;五是强化培训,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六是扩大宣传,为社区矫正获得社会更广泛的认同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