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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合同相对性原则曾经作为古典契约法的一个不可动摇的信条,被称为是合同法体系构建的第一块基石。合同相对性原则严格限定了合同在主体上、内容上、责任上的范围,这就为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之一的“契约自由”原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20世纪以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合同相对性原则作为“契约自由”大原则的支柱首先遭受冲击,承受着各方面的严峻挑战,其价值和功能遭到怀疑甚至批判。事实上,为了现实的需要,各国法律通过不同的方式制定了若干例外,而这些林林总总的例外使曾经神圣不可亵渎的基本信条显得千疮百孔、满目疮痍。 在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关系中,由于海上货物运输所涉及的关系方众多,现实交易和流通以及效率上的需要反复的冲击着严格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在法律上、实务中产生了不少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以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为主线,结合海上货物运输的具体情况对合同相对性原则在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关系中的突破进行研究。 本文主要采用了历史研究、比较法研究、法解释学、判例研究等研究方法。 以上概括介绍了本文所涉问题、研究方法、解决思路及其佐证。文章中所提的观点是笔者在学习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浅陋的想法和体会,希望藉此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学人共同探讨,为健全我国《海商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