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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我国网络直播产业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通过秀场直播、游戏直播、答题直播等形式开展网络直播活动的平台与日俱增,吸引了上亿用户的关注与参与。随之而来的,是网络直播内容监管越来越困难,直播中色情、暴力、虚假信息、侵权欺诈以及未成年人禁忌等内容屡禁不止,严重污染了网络空间环境,影响了社会稳定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由于网络直播是短时间内迅速发展起来的,现有网络直播平台内容监管立法机制尚且不够完善,相关监管措施无法做到全面覆盖,导致网络直播中的违法不良内容肆意蔓延,监管陷入困境当中。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网络直播内容的监管现状,深入剖析我国网络直播内容监管在立法规范、监管机制、平台审核、监测技术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提出加强网络直播内容监管的四项建议:一是通过确保网络直播相关立法与行业发展同步、推动出台未成年上网保护条例完善网络直播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通过设立网络直播内容监管“总管”部门、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权责和监管独立性、加大违法直播内容处罚力度和频度、完善网络直播违法不良内容举报机制、提升网络直播监管人员执法能力来健全网络直播内容监管机制;三是通过联动网络直播平台完善行业标准规划、推行网络直播产业主体责任制、建立网络直播违法内容有奖参与机制来引导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四是通过完善网络直播内容实时监测技术、提高网络直播内容实时监测效率、建立网络直播平台信用评级机制突破直播监管技术难题。网络直播内容监管应与网络直播产业的发展同步,不仅需要权威立法的保障,还要有与时俱进的监管机制、创新的监管技术和手段。正视我国网络直播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有助于网络直播内容监管部门在风云变幻的网络直播发展形势下,牢牢掌握监管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