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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电子商务逐渐融入人们的生活,供应链上的制造商和零售商均可开辟线上渠道实现多渠道运营,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需求并提升竞争力。但渠道多元化造成消费者的拆分和渠道间的竞争,供应链不同成员的目标差异产生双边际效应,影响供应链整体的收益。本文分别讨论传统渠道(R)、制造商双渠道(RD)、零售商双渠道(RR)三种情形,旨在解决以下问题:(1)供应链上的制造商和零售商对不同的渠道结构应该做出怎样的抉择?供应链企业渠道选择相互之间是否有冲突风险?如何识别渠道冲突的具体环节?(2)如何应用收益共享契约协调不同结构下的多渠道供应链。为解决以上问题,本文沿以下研究思路展开。首先分析制造商和零售商的渠道选择优先级,在此基础上识别渠道冲突,进而通过收益共享契约实现供应链的协调,消除渠道冲突。本文针对供应链不同的渠道结构分别分析制造商Stackelberg博弈下的收益,得到制造商和零售商对各个渠道结构选择的优先级排序。通过进一步的对比发现存在的冲突风险:(1)在线上渠道成本较低的情况下,制造商优先选择RD渠道结构,而零售商优先选择RR渠道结构;且RD渠道结构有损零售商的收益;若零售商选择RR渠道结构,零售商收益得到改善的同时制造商收益相对传统渠道也会提高。(2)无论线上渠道成本大小,对于制造商而言RD渠道结构下的收益始终优于RR渠道结构。而对于零售商而言RR渠道下的收益始终优于RD渠道结构。(3)多渠道策略并非绝对优于传统渠道策略,当线上渠道成本过高时,无论零售商还是制造商都不宜开辟线上渠道。同时,本文通过收益共享契约协调供应链,确定收益共享契约的参数设置,解决制造商和零售商在渠道选择上的目标差异,分别讨论制造商双渠道、零售商双渠道以及制造商、零售商线上渠道与传统渠道三种渠道并存(RRD)的供应链协调问题,提出相应的协调策略和改善参与契约双方收益的条件。最后通过数值模拟验证收益共享契约对多渠道供应链的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