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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播分离是电视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社会分工在电视媒介中的体现。当前我国的制播分离定义可以表述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电视台以坚持舆论导向性为前提,将一部分政治性不强的电视栏目(如娱乐、文体、综艺节目等)的制作任务交给社会力量完成,从而形成节目市场,并由电视台负责终审,购买和播出。 长期以来,中国的电视台一直扮演着集生产、审核、播出于一体的宣传者的角色,垄断的优势使得节目形式难以创新,质量也得不到根本性的提高,这一旧有的体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很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80年代末90年代初,广告和电视剧开始实现了部分的制播分离,从1999年开始,部分娱乐、综艺电视栏目也走上了制播分离的曲折的探索之路。 本文从世界范围内制播分离的历史起源入手,分析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制播分离的情况,但更着重的是探讨制播分离在中国的发展之路。制播分离在中国政策的夹缝中生存,虽然“制播分离”这一提法尚未得到得到中国广电总局高层的承认,但关于制播分离的尝试和实践却一直没有停止。其中自然有着深层次的动因,分析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一、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电视改革和入世的冲击。二、电视行业自身的规律需要分工细化的制播分离。三、电视产业化和频道专业化使制播分离成为可能。 中国制播分离的前幕是制片人制的推行,可以说,制片人制在一定程度上为制播分离的出现准备了条件。目前中国的制播分离主要有两条实施途径:一是电视节目由社会上独立的节目制作公司自主制作,电视台根据自己播出的需要到节目市场上购买,二是电视台在内部将节目制作与播出分割开来,使节目制作自负盈亏,自主运作,实行企业化管理,完成台里指定的节目生产任务。其主要运作特征是:电视台播出的主体新闻及发挥导向作用的节目,由电视台自己摄制完成,其余一般节目,特别是娱乐性强的节目和广告等,则由社会力量完成,电视台负责审查把关,有偿购买。实行制播分离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控制日益增长的成本投入,接省财力支出,压缩日益庞大的人员队伍;有利于发挥社会力量,通过激烈的竞争,达到提高节目质量,增加收视和广告收入的目的。 制播分离牵涉到新闻改革的方方面面,而制播分离的顺利实现也需要进行许多配套改革:一是电视台内部要积极进行与制播分离相适应的整体改革和配套改革,其中最主要的是涉及人事制度、财务制度的经营管理改革。二是实质性地打开市场准入的大门,并能在公平的原则下实行择优竞争。三是逐步建立电视制播分离改革所需要的社会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 另外,制播分离还需要其他许多相关管理体制的扶持,如科学的节目评估体系,成本核算制度、节目效益量化体系等等。而这一点正是我国电视行业传统管理体制的薄弱之处。文章对此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的评估核算方法。 北京一家民间制作公司“光线传播”是中国电视栏目制播分离的领头羊,其运营情况和发展态势良好,本文对“光线传播”的成长历程、运作模式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对发展规律和经验教训作了总结。 对于当前改革中的中国电视行业,制播分离绝不是包治百病的万能药,事实上,作为一个发展还很不成熟的新生事物,制播分离还存在许多的弊端,如节目的购置上存在暗箱操作、分离后的节目内容单一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积极想方设法去应对。但制播分离的出现,毕竟是给管理方式越来越灵活多样的中国电视新闻媒介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它的活力将随着电视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而得到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