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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党协商适用的层级范围来说,政党协商主要分为中央政党协商和地方政党协商。地方政党协商作为政党协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党协商从中央不断向下拓展的结果,伴随着中央政党协商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各地民主党派人数的不断增加、各地方民主党派组织的恢复和发展以及中共对政党之间进行协商合作的重视,地方政党协商逐步得到了恢复,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迈向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成效和经验。与此同时,地方政党协商的发展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于未来推进地方政党协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论文选题的国内外背景、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主要对地方政党协商的有关概念及其理论基础进行解读。在相关概念中,着重界定了协商民主、政协协商、政治协商、多党合作、政党协商以及地方政党协商的内涵。在理论基础中,主要阐释了地方政党协商与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协商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之间的关系。第三部分,系统梳理了改革开放之后地方政党协商发展的三个时期,即新时期地方政党协商的恢复与渐入正轨(1978-1989)、新时期地方政党协商迈入制度化安排轨道(1990-2012)以及新时代地方政党协商制度化的全面发展时期(2012至今),尤其突出了地方政党协商从“政治惯例”上升为“制度安排”的过程。第四部分,揭示了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党协商在理论的丰富、实践氛围逐渐浓厚、实践成果不断凸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在这一过程中积累的把握好中央和地方政党协商的关系、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等三方面的经验。第五部分,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党协商在理论研究、实践主体的协商意识和能力、实践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对造成这些不足的原因进行了探讨。第六部分,提出未来完善地方政党协商的对策,一是深化地方政党协商的理论研究,二是加强地方政党协商主体的协商能力建设,三是健全地方政党协商制度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