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财政收支规模的日益扩大以及公众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要求不断提升,绩效管理越来越成为我国政府管理的迫切需要和重要手段。从十多年我国绩效管理工作的初步实践来看,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公共支出绩效意识在不断提高,绩效管理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绩效管理渐成体系,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深入。2015年新《预算法》明确提出我国公共财政预算收支中的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管理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然而我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绩效管理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对于绩效管理的作用,特别是对财政专项支出项目补偿与促进的功能没有足够重视,绩效评价工作走入了为评价而评价的误区。此外,还存在绩效试点范围仍不够广泛,绩效目标管理、过程监控不到位,绩效评价主体比较单一,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评价流于形式等一系列问题。本文从分析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的促进和补偿功能入手,认为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的意义在于政府提供资金促进或扶持某项公共事业的发展。项目绩效管理并非目的而是管理手段,其意义在于保证政府在填补市场失灵的同时,不会出现“政府失灵”的情况。绩效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应扮演好两个角色,即:监测和评判项目的技术衡量工具,也是政府资源分配时的决策辅助。本文以江苏省林业科技推广项目为例,分析我国财政专项支出项目绩效管理的现状与困境,探讨其存因,大致是由于绩效管理存在理论瓶颈,项目管理存在思维惯性,理性经济人的本性影响,财政部门授权不够,预算可调节空间小,结果有效运用有待实践探索。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认为尽管绩效管理仍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它是行政改革以来,影响力最大、作用最明显的管理方法之一,极大提升了政府的效率和有效性。因此要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绩效管理系统,使之更加凸显公共效益,强化财政支出的责任意识,更好地维护财政专项支出效果,补偿或促进某项社会公共事业。是将补偿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理念贯穿绩效管理工作;二是健全预算管理规章制度,扩大试点范围;三是加强绩效管理体系中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强化事前、事中的管理;四是从评价主体多元化、完善指标体系、保证绩效评价质量几个方面优化事后绩效评价;五是加强问责制度、公开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合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六是通过信息化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建设保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