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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问题乃刑法理论研究领域的核心问题,也是刑事司法实践领域的复杂难题。对于该问题,凡在刑法学园地中深耕之学人,无人敢于怠慢,也无人能够回避。在共同犯罪这一大的范畴下,帮助犯的边界问题举足轻重,探讨区分帮助犯与正犯、帮助犯与教唆犯、帮助犯与中性帮助行为之原则与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套完整的、周密的、逻辑自洽的帮助犯认定方法,于刑法理论与实践皆大有裨益。本文以罪刑法定原则、法益保护原则、人权保障原则为根本指导原则(基本出发点),以绝对结果无价值论为犯罪论之基石或曰犯罪之本质,就帮助犯边界之明确展开论述,进而形成界定共同犯罪-区分帮助犯与正犯-区分帮助犯与教唆犯-区分帮助犯与中立帮助行为的帮助犯系统性认定方法。本文导论部分简析了共同犯罪、帮助犯研究陷入艰难而又窘迫境地的原因,以及作者写作本文的意图;第一部分就帮助犯的有关基本问题进行界定与陈述,并在合适的位置穿插了作者的个人评价与主张,这些问题包括帮助犯的概念、帮助犯的体系、帮助犯的处罚根据等;第二部分在共同犯罪内部展开讨论,对共同犯罪成立范围、帮助犯与正犯界分问题、帮助犯与教唆犯界分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共同犯罪成立范围这一课题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数个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具备何种条件方可成立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乃探讨帮助犯与正犯、帮助犯与教唆犯界分的前提。对于帮助犯与正犯之界分,综述了问题之渊源以及在共同犯罪理论史中围绕该问题形成的诸多理论与见解,同时作者也陈述了自己的观点以及论证;第三部分是对帮助犯与中立帮助行为的论述。在共同犯罪的成立范围这一课题下解决了满足何种条件数个行为方可构成共同犯罪的问题,然而这种判断是一种略显粗放的、概括的判断,常将形似帮助犯实则中立帮助行为的情况纳入其中,这就需要就具体情形进行精细判断,将帮助犯与中立帮助行为区分开来;第四部分乃文章之结论,明确共同犯罪认定-区分帮助犯与正犯-区分帮助犯与教唆犯-区分帮助犯与中立帮助行为这一帮助犯界分与认定的系统性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