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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速,商业银行也在经历一场深刻的革命,在现代金融公司制度建设上,通过剥离不良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上市,其经营机制已较以往大有改观。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商业银行与西方现代商业银行在经营模式与经营战略上存在的差距还很明显。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集中在:1、商业银行要适应金融开放的市场竞争的压力,需要转变原有的以信贷扩张为主的增长方式与盈利模式;2、我国商业银行治理机制与经营效率的提高,依赖于金融生态的进一步完善。3、从国际金融体系演化的经验与我国金融结构发展的前景看,发展直接融资,降低间接融资比例,已成为不可阻碍的趋势。
研究发现,上述问题都可以用信贷退出的线索联系起来。无论是经营模式、金融生态还是金融结构都与信贷退出密切相关。本文正是以此为起点,借助西方合约理论这根“金手指”,探求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一、选题的背景:
从我国商业银行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历程看,其经营模式可以概括为
银行与企业结成的隐性合约关系,在以政府推动的经济增长目标优先的情形下,通过低利率与负利率的形式,减轻经济风险,通过不良资产的剥离,化解银行风险,替代了银行自身通过信贷退出管理风险的动力与压力。
二、研究内容与方法
1、研究内容
本文紧紧围绕信贷退出为核心。从信贷退出的意义、形式、特性与趋势四个方面来展开。从信贷退出的功能看,它具有激励与约束债务人,回避企业生命周期的投资“陷阱”,促进全社会的创新作用。因此,自愿、自主的信贷退出权,与强大、健全的退出处置能力,对提高信贷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前者,有利于信贷合约在较低的交易成本下的自我履行与风险防范,后者可以应对较高交易成本下的合约不完全的机会主义与事后的资产处置。
从形式上看,信贷退出的高成本,决定了信贷合约是不完全的,退出的形式也不是唯一的还款均衡,作为银行的“行动集”,它与借款人的“状态”有关,是银行根据相应的状态“信号”做出的选择,由于机会主义与不确定性的存在,违约后的“清算”与“再谈判”均衡是信贷合约博弈结果的一种常态。
信贷退出的特性体现在,合约的参与者是一种风险分担的关系,合约缔约人之间存在隐性合约,类似于劳动市场,存在信贷退出的“刚性”。“刚性”问题会由于银行的风险分担与化解机制的不同而不同。在我国,银行经营风险由国家承担,正是银行信贷退出权力无法履行,呈现“刚性”的一个重要原因。
最后,信贷退出的趋势还体现在,随着市场的发育与开放,信息技术的进步与发展,金融的参与成本与退出成本日渐降低,信贷退出也出现了参与人的普遍化与退出形式的市场化趋势,为商业银行的管理与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
2、研究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借鉴了西方合约理论发展的研究成果,引入自我履行(self-enforcing)合约、不完全(incomplete)合约、隐性(implicit)合约的思想<’2>,运用了有关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银行的实践,研究我国转型期及现阶段存在的现实问题。
研究中,本文还充分注重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尽可能做到文章的内容有较高的理论性,同时保证研究对象是我国的银行问题,有研究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
规范与实证相统一,尽可能把理论研究,通过数学的方式表达出来,并用统计与计量的方法提供实证检验。
这些思想和研究的视角,主要集中在自我履行合约的退出权研究,不完全合约下的有关清算与再谈判的研究,隐性合约下的退出刚性等,正是这些理论思想构成了本文的分析框架,详细的讨论分布在以后各章。
三、文章的创新:
文章的第一大创新就是以信贷退出为线索,以合约理论为方法,建立了一个微观的信贷合约框架,分析了退出权在信贷合约效率中所起的作用;信贷退出在不完全的信贷合约中的内容与表现;信贷退出在隐性合约中所体现出的退出刚性;以及在技术进步和交易成本降低的条件下,信贷退出的市场化趋势。
文章的第二大创新在于从微观合约分析的角度,构建了宏观分析的基础。文章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转型期为背景,以独特的信贷合约退出视角,解释许多经济、金融的问题与现象。
1、缺乏信贷退出权是形成我国信贷合约效率低下的原因,其结果是我国的银行信贷合约总是伴随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不能根据企业的状态进行调整。
2、在统一的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利益主体下,我国信贷合约的博弈均衡解是“再谈判”,更为具体是贷款违约后的展期,与违约前“借新还旧”的信贷承诺,触发合约的履行机制的是银行与企业代理人的利益,目标是信贷风险的向后推移与转嫁,其结果是造成信贷市场的过度资金供给,市场的低均衡利率,国有企业的高负债,以及国有企业代理人对国有资产的侵占。
3、从隐性合约的更为深层次的角度看,我国信贷退出存在的刚性问题在于国有银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三者之间的隐性关系。我国的经济增长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地方政府对地方商业银行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的投资冲动构成巨大的信贷需求,但它是没有还款约束的,信贷风险由中央政府来承担,决定了我国化解银行风险时的机制是通过低利率与负利率减轻贷款人还款的压力而实现的,也就是利率调整为什么总是可下不可上,为什么过度投资与行政调控,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之一。
4、本文的一个重要观点,还在于结合商业银行发展的新趋势,提出了信贷退出的市场化方向。随着交易成本的降低,原有的信贷双方的合约关系有进一步被市场化的交易关系替代的趋势,其结果不仅会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结构,而且还会对银行的创新能力、适应能力提出更加市场化的要求。
5、本文还运用信贷退出的观点对我国转型期的银行体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指出我国金融转型,经历了一个从信贷进入到信贷退出的过程,集中表现为从传统经济下的注重信贷的规模扩张,过渡到注重资产组合与相关投资产业周期的风险分析。
四、几点结论
1、在信贷合约中信贷退出权特别是“清算”权是最重要的权力,是银行管理风险的主要手段,直接关系到信贷合约的效率。以信贷退出为线索,可以解释转型期商业银行与信贷市场存在的诸多经济现象,得出许多富有意义的结论。
2、转型经济中,信贷退出权的残缺,是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能力不足,不良资产累积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没有信贷退出权,银行信贷就与初始的配置有关,这就是在我国经济转轨的大部分时间里,国有商业银行向国有企业信贷配给的原因所在。
3、重视信贷退出权是我国商业银行实现市场化的重要环节,有利于银行适应变化,提高金融创新能力。完善信贷退出权,必须通过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破产”与“个人破产”制度,充分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在现阶段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条件下,完善相关法律更是当务之急。
4、从宏观经济看,信贷退出有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稳定的条件,同时,有利于改变过去“强迫储蓄”的理财效应,还给居民投资者的权力与身份,体现“民本主义”的现代经济,对广大居民金融资产更为广泛的尊重。
5、从商业银行的发展趋势看,信贷退出的含义应是最大可能的降低退出成本,所谓的退出成本是指信贷合约中借助的法律条款在违约时的执行成本与事后违约的资产处置成本。退出成本要求改善基本的金融生态,为金融创新提供方向与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