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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阶段,民营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这一点可以从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和吸纳社会就业的作用中看出;而理应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的金融体系,却没有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它应有的信贷支持作用,大量的贷款投向了效率相对较低的体制内经济。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的民营经济,对资金的迫切需求内生出民间金融这一创新的制度安排。也就是说,正是民间金融为民营经济体提供了畅通的融资渠道,解决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瓶颈。 我国民间金融的形式非常多样化,主要包括合会、民间借贷、民间集资、地下钱庄、中小私营银行等等。本文对主要的民间金融形式的内涵界定、运行规律以及相比于其他金融形式的优越性,都作了详尽的分析,并选取了典型的案例进行剖析。 正因为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性,对民间金融的产生原因及重要性的研究就显得非常重要。本文从制度角度分析了民间金融的产生原因。中国的民营经济,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面临着严重的融资困境,现有金融体系在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上存在缺口,正是金融制度供给不均衡造成了民间金融巨大的获利空间,为得到获利机会带来的好处,新的制度安排会被创造出来,而民间金融正是这样一种制度安排的创新。而地方政府的“经济人”特征,使得地方政府作为一个利益主体,积极地参与到了金融制度变迁的进程中,对民间金融这一制度安排的创新起到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民间金融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创新,极大地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并对原有金融体系形成了压力,提高金融效率,对信用体系建立也起到了推进的作用。 虽然民间金融是金融制度变迁的必然选择,并关系到中国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政府对民间金融的态度却并不亲善,民间金融得不到政府的承认、支持,甚至于被管制、禁止。虽然民间金融由于自身的运作方式、组织形式,决定一些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比如政府难以管理、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的工具、由于规模的限制,民间金融的抗风险能力比较弱中国民间金融的现状、原因及发展;制度分析摘要等等。但是民间金融更多的问题恰恰是由于政府的不合理管制甚至直接参与所带来的。政府应该尊重自下而上自发的制度创新,更多的交由市场来决定民间金融的发展路径,给民间金融提供一个合理竞争的平台,让民间金融享受“国民待遇”,加快金融部门向民间资本开放步伐,降低金融业进入的政策性壁垒。另外,因为民间金融自身的弱点和金融体系的强外部性,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建立有效的风险预防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提供全方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