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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没有农业就没有人类社会,而没有自然环境,农业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农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农业的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要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能力的发展。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发展中国家,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为了使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和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协调发展。农业企业化是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它是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是关系到在我国现有国情条件下如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问题。通过发展农业企业化经营,有利于扩大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改变农业经营方式,实现农业商品化,并带动千家万户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为营造和谐社会作贡献。要保持农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正确处理好农业企业化经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入WTO后,我国必须对国际社会逐步履行环境承诺,农业环境必须加以维护和改善。农业企业必须将自然环境保护纳入其生产、经营系统,通过构建内部良性循环配置体系,拉长农业产业链,在保证自然环境系统内在平衡的基础上,争取在多个环节获得产出;同时,开发与农业企业经营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项目,获得保护自然环境的商机,并将其转化为现实利润。本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运用马克思辨证思维的方法从农业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的辨证关系出发,从可持续和协调发展的角度对农业企业化经营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研究,力求探索出一条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本文采取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对比论证;列事实、摆依据;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主要通过图书查询、网上浏览、实地调研等方法来收集大量资料,本文运用了农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环境科学、管理学等相关知识进行撰写。本文通过对我国农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农业企业化经营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农业企业化经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科学分析,对如何在促进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同时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深入研究,力图在实践上和理论上有所突破和创新,从农业企业化经营和自然环境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出发,从可持续和协调发展的角度给出农业企业化经营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建议。本文认为农业企业化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环境保护是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