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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在法定情形下,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正当的民事法律秩序,以自身特殊的法律身份和地位,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破坏正当民事法律秩序的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追究违法者民事责任的职能。检察机关民事公诉职能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也是我国现阶段社会管理的现实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都已作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但至今仍未能在立法上得以确立。不过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多方努力下,检察机关的民事公诉职能在不久的将来必能在诉讼法领域占有一席之地。本文全面论述了检察机关的民事公诉职能,对民事公诉与相关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了检察机关民事公诉职能的法理基础和现实的必要性、可行性,探讨了检察机关民事公诉制度构建中的几个关键问题,最后对民事公诉的程序作了探索性的设计。除了引言和结语,全文分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检察机关民事公诉职能的概述。提出了检察机关民事公诉职能的概念和特征,将检察机关民事公诉职能与民事公益诉讼、代表人诉讼、支持起诉、民事督促起诉、抗诉监督等相关制度的关系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了它们之间存在的不同,突出了检察机关民事公诉职能对现行制度局限性的弥补。第二部分是检察机关民事公诉职能的法理基础。从宪法和诉讼法的角度,分析了检察机关民事公诉职能的理论依据。第三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民事公诉职能的社会价值和现实依据。从当前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受到极大损害的社会现实和当前司法程序缺位或司法程序中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的主体缺位的制度现实出发,阐述了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诉职能的现实价值。从我国现行的权力分配体系、国内外的社会历史和现实,分析了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的适当性和可行性。第四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民事公诉职能的制度构建。对检察机关履行民事公诉职能的基本原则、检察机关在民事公诉中的法律地位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并根据实践需要对民事公诉的程序进行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