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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慈善事业起步较晚,自从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慈善事业才得到迅猛发展。近年来,随着慈善事业关注度的提高,慈善组织的数量也在迅速增加。根据2016年中国慈善透明度报告,我国社会组织达到51万家,其中,基金会数量达到3267家。慈善组织的有效发展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国家和社会公众都该予以关注。对于慈善组织的有效发展,提升公信力是核心问题。公信力的提升很大程度上能引导和培养社会公众的慈善参与意识。但随着我国慈善组织的发展,很多问题也暴露了出来。例如2011年中国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事件”、2012年中华学生爱眼工程丑闻事件以及无锡尚德诈捐门事件等,都一再挑战着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制度的不完善使得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透明度不高,导致相关从业人员非法挪用和占用捐赠款项的情况频频发生。加之我国关于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规定十分粗略,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导致很多慈善组织在信息公开过程中较随意,从而不便于慈善组织的整体管理。因此,对慈善组织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显得十分关键和必要。本文主要通过引入案例,对A慈善组织在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国家和组织层面提出对策建议。A慈善组织具有官办色彩,且其成立的时间早,规模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过对A慈善组织的案例分析,我们发现其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不够完整、缺少直观反映纵膈运营绩效的指标、会计信息披露的时点较随意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制度层面和组织内部层面进行原因分析,将原因总结为会计制度缺乏指导性、审计监督机制不成熟、慈善组织内部对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够重视以及会计信息披露成本受限制等。在探寻解决措施的过程中,本文借鉴了美国慈善组织以及香港红十字会的相关制度和做法。通过学习借鉴,本文提出了如下对策:首先,要完善我国慈善组织的相关制度法规,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审计制度和监管制度;其次,对于慈善组织自身来说,要提高组织自身的信息披露意识。同时,要细化财务报表附注项目、建立相关预算制度、增加反映运营绩效的指标等。最后,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对我国慈善组织会计信息披露问题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