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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发展需要以生态绿色保护为前提,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是我国目前国土空间规划发展的重点问题。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协调好生态环境保护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之间在国土空间上的冲突矛盾,规划科学合理的空间发展分区和相应配套的空间开发利用政策,已经开始越来越受到相关专家学者的热烈讨论和研究内容。
本文在收集已有资料和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以宜黄县作为研究实例,结合主体功能区视角,以30Mx30m的栅格单元作为评价单元,从生态功能、农业功能和城镇功能三个方面来构建适合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主客观结合的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价指标权重,利用自然间断点法和相关数据划分标准来为各适宜性评价指标数据进行适宜性赋值。研究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模型来综合评价生态、农业和城镇功能的适宜性程度,保证了适宜性评价结果科学性跟合理性。研究在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利用三维魔方划定三类空间,并作为功能分区体系的数据基础。研究根据不同栅格单元的三类功能叠加情况,从功能利用和宏观调控角度,参考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的基本分区原则,制定宜黄县的基本分区方案。以一级功能分区为静态方案,以二级分区作为一级分区的补充动态方案,形成动静态相结合的综合功能分区方案。其中,一级分区包括空间下的核心控制区和一般发展区,二级分区包括功能过渡区和功能交叉区,并以此提出不同分区的国土空间土地利用与分区管控建议。
本文主要结论包括:(1)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当中,生态功能下的适宜性评价的最适宜等级面积占比相较于农业功能和城镇功能下的最适宜性等级面积占比要高很多,最适宜面积达到73166.9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7.83%。说明宜黄县的生态功能适宜性是其县域的主导空间功能,农业功能和城镇功能受限制性程度高,也与宜黄县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境内森林覆盖面积占比超过一般以上的实际情况相符合;(2)三类空间划定结果显示:宜黄县划定生态空间面积155700.46公顷,农业空间面积32091.76公顷和城镇面积5920.82公顷,分别占到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0.38%、16.57%和3.06%。三类空间分布以生态空间分布最广,生态空间主要分布在武夷山脉附近,农业空间的县域分布,受到县域地形地貌和水文气候的影响,其主要分布在靠近河流的坡度平缓地区。城镇空间主要在桃陂镇和凤岗镇分布最多,其他乡镇与县城分布呈现团装发展,乡镇之间呈现带状联系;(3)宜黄县一级分区中,生态核心控制区74132.00公顷,生态一般发展区81568.46公顷。农业核心控制区22226.2公顷,农业一般发展区9865.57公顷。城镇核心控制区3410.55公顷,城镇一般发展区2510.27公顷。二级分区内,考虑生态空间极少存在空间功能向农业或城镇空间功能转变的情况,只划定生态空间下的功能交叉区,其他空间划定功能交叉区和功能过渡区。其中,生态功能交叉区271.79公顷,农业功能交叉区213.03公顷,农业功能过渡区208.37公顷,城镇功能交叉区259.78公顷,城镇功能过渡区185.34公顷;(4)宜黄县国土空间功能分区利用与管控以功能分区方案为基础,一级分区的核心控制区重点安排相关重点项目,是国土空间的重点管制区域。一般发展区以各自空间功能为主导,合理安排一般项目和相关开发利用行为。二级功能分区下的功能交叉区域,土地利用需要以主导功能为前提,以重叠功能作为区域的附属功能,允许适当开展与附属功能对应的相关国土利用行为。功能过渡区,在规划近期的项目安排以促进区域功能转变为目的,禁止安排与规划末期需要转变的功能相违背的相关项目,在规划远期完成区域的功能过渡。
本文在收集已有资料和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以宜黄县作为研究实例,结合主体功能区视角,以30Mx30m的栅格单元作为评价单元,从生态功能、农业功能和城镇功能三个方面来构建适合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主客观结合的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价指标权重,利用自然间断点法和相关数据划分标准来为各适宜性评价指标数据进行适宜性赋值。研究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模型来综合评价生态、农业和城镇功能的适宜性程度,保证了适宜性评价结果科学性跟合理性。研究在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利用三维魔方划定三类空间,并作为功能分区体系的数据基础。研究根据不同栅格单元的三类功能叠加情况,从功能利用和宏观调控角度,参考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的基本分区原则,制定宜黄县的基本分区方案。以一级功能分区为静态方案,以二级分区作为一级分区的补充动态方案,形成动静态相结合的综合功能分区方案。其中,一级分区包括空间下的核心控制区和一般发展区,二级分区包括功能过渡区和功能交叉区,并以此提出不同分区的国土空间土地利用与分区管控建议。
本文主要结论包括:(1)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当中,生态功能下的适宜性评价的最适宜等级面积占比相较于农业功能和城镇功能下的最适宜性等级面积占比要高很多,最适宜面积达到73166.9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7.83%。说明宜黄县的生态功能适宜性是其县域的主导空间功能,农业功能和城镇功能受限制性程度高,也与宜黄县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境内森林覆盖面积占比超过一般以上的实际情况相符合;(2)三类空间划定结果显示:宜黄县划定生态空间面积155700.46公顷,农业空间面积32091.76公顷和城镇面积5920.82公顷,分别占到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0.38%、16.57%和3.06%。三类空间分布以生态空间分布最广,生态空间主要分布在武夷山脉附近,农业空间的县域分布,受到县域地形地貌和水文气候的影响,其主要分布在靠近河流的坡度平缓地区。城镇空间主要在桃陂镇和凤岗镇分布最多,其他乡镇与县城分布呈现团装发展,乡镇之间呈现带状联系;(3)宜黄县一级分区中,生态核心控制区74132.00公顷,生态一般发展区81568.46公顷。农业核心控制区22226.2公顷,农业一般发展区9865.57公顷。城镇核心控制区3410.55公顷,城镇一般发展区2510.27公顷。二级分区内,考虑生态空间极少存在空间功能向农业或城镇空间功能转变的情况,只划定生态空间下的功能交叉区,其他空间划定功能交叉区和功能过渡区。其中,生态功能交叉区271.79公顷,农业功能交叉区213.03公顷,农业功能过渡区208.37公顷,城镇功能交叉区259.78公顷,城镇功能过渡区185.34公顷;(4)宜黄县国土空间功能分区利用与管控以功能分区方案为基础,一级分区的核心控制区重点安排相关重点项目,是国土空间的重点管制区域。一般发展区以各自空间功能为主导,合理安排一般项目和相关开发利用行为。二级功能分区下的功能交叉区域,土地利用需要以主导功能为前提,以重叠功能作为区域的附属功能,允许适当开展与附属功能对应的相关国土利用行为。功能过渡区,在规划近期的项目安排以促进区域功能转变为目的,禁止安排与规划末期需要转变的功能相违背的相关项目,在规划远期完成区域的功能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