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供应链联盟作为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以市场机遇为主要驱动力的合作组织,顺应了时代潮流,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成为一种广泛使用的战略手段。但是供应链联盟在带来高增长、高收益和高市场价值的同时,其失败率也一直居高不下,内部冲突严重是其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而收益分配又是其中最容易引起内部冲突的一个因素。供应链联盟在运行之初,依据可预测的投资额及所承受的风险,确定各自的收益分配方案。但是,随着市场环境的急剧变化以及单个企业的投资与风险的动态变化,原来所预测的收益也发生了变化,从而形成收益冲突,影响了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正常运作。为了使供应链稳定运行,必须按照合理的方法对收益分配予以及时调整,以化解供应链联盟上的企业间的对立与冲突。供应链收益分配问题的研究对于供应链企业长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供应链管理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首先,通过对前人文献的研究总结了当前主要的分配方法,主要包括沙普利值法(Shapley)、核心法(Nucleolus)、最大最小费用法(MinimumCosts-Remaining Savings,MCRS)及纳什(Nash)协商模型,探讨供应链协作时的利益分配问题,比较不同方法所得结果的差异。
然后,针对这四种方法的局限性,提出两种综合的供应链收益分配方法:一种是从供应链上合作个体的满意度的角度出发,采用基于TOPSIS的综合协调方法;一种是从供应链上合作个体之间的激烈竞争程度的角度出发,采用基于熵权法的综合协调方法。并构建了由一个分销商与两个供应商组建的供应链进行算例验证,包括在供应链成员在不协作和协作情况下对整个供应链系统收益和每个供应链成员的收益情况进行讨论。之后采用灰色关联度和群决策理论分别对该方法进行了验算和说明。本文研究表明,经过TOPSIS和熵权法综合协调之后,无论从满意度还是竞争的激烈程度来看,供应链的各方对新的分配方案比较满意,从而证明了综合协调方法的有效性。
最后,对供应链上的收益分配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