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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一直是“强者”。传统法律对于老年人的保障也可以称得上是“面面俱到”。中国古代养老法令以保障老人在家庭中绝对地位为基础,规范养老的家庭责任并辅以国家养老责任,形成了一套健全的国家支持下的家庭养老模式。这对于走出遭遇未富先老、高龄化、社会养老不均衡发展等问题的现代养老法律的困境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因此,本文以我国当今出现的养老问题着手,找出我国养老法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并通过对我国古代涉老法令的梳理,找出古代看似零乱的涉老法令具有延续性的价值内核。我国古代的法律,主要是刑法,通过对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养老。我国古代的涉老法令一方面是国家保障下的家庭责任,并对违背这种责任的行为加以严惩,另一方面是逐步制度化的政府养老责任。虽然古代涉老法令是顺应当时的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必然结果,但是其在责任的规定、家庭养老的政府保障等方面对我国现代养老法律体系的完善颇有启示。本文以古今的对比的研究方法探寻我国古代涉老法令对现代养老法律体系的完善的意义。笔者认为我国古代涉老法令对于现代养老法律体系的构建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我国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的法律困境。我国老龄化社会面临未富先老、高龄化以及社会养老不发达等问题。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养老的规定已经趋向明确化,但我国的养老法律仍存在责任不明确,可操作性差。不够体系化等问题。第二部分阐述我国古代涉老法令的主要内容,从历史发展的脉络解析我国古代涉老法令的内容。古代涉老法律把以“孝”为核心的礼治从道德上升为法令的高度,以严刑峻法保障礼治社会中老人的绝对地位,以法令为养老提供保障等措施保障养老。对于老年人的侍养、尊敬也通过法律责任等方式加以保障。一是以法律责任的形式保障养老,二是一种国家养老的法制化。第三部分是我国特色养老法律体系的构建。中国特色的养老体系一方面是从我国养老法律的所涉及的法律部门的配合出发,完善养老法律体系。二是汲取我国古代涉老法令的精神内核加以利用。第四部分是对法律能否解决养老问题的总结性讨论。法律作为解决养老的手段有局限性,其在保障老年人权益时需要其他配套设施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