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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CEO一方面作为企业的高管,是其他股东的代理人;另一方面作为拥有一定股权的创始人,是其他职业经理人的委托人,他们的双重身份使得不能单一地从代理理论或者管家理论的视角研究其行为。本文在借鉴前人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多边代理的视角,将委托代理理论与管家理论相结合,探讨创始CEO的薪酬行为。为了更好地研究创始CEO的攫取主义行为或者管家行为,本文引入高管薪酬差距这一变量,探讨CEO是否具有创始人背景、创始CEO是否兼任董事长、创始CEO的持股比例、创始CEO的年龄这四个变量与高管薪酬差距的相关关系等问题。 本文以2006-2010年深圳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首先对高管薪酬差距与企业绩效的相关关系进行数据分析,结果表明,对于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锦标赛理论更加适用;其次,依据CEO是否为创始人进行分组,经过方差分析发现,创始CEO组的高管薪酬差距更小;最后,本文将CEO的创始人背景、创始CEO是否兼任董事长、创始CEO持股比例、创始CEO年龄这四个变量与高管薪酬差距进行多元回归,研究结果表明,CEO的创始人背景与高管薪酬差距呈负相关,创始CEO是否兼任董事长与高管薪酬差距呈正相关,创始CEO的持股比例与高管薪酬差距呈负相关,创始CEO的年龄与高管薪酬差距呈正相关。本研究认为,创始CEO的创始人身份使得其以管家自居,他们对企业有着更强的组织承诺,可以通过努力工作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这种内在激励导致创始CEO愿意接受更低的薪酬。此外,创始CEO的持股比例会加强这种“管家”作用;但是随着创始CEO权力的增大及年龄的增加,其代理人的身份会更加突出,从而倾向于表现攫取主义行为,以获得相对更高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