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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是一个与公司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和相关会计准则制定紧密联系的问题。公司治理结构被普遍认为是抑制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其中公司股权集中度是公司治理结构中至关重要的部分。“盈余结构管理”指的是:在损益表中,依据主观意愿将主营核心费用(如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归类为营业外非核心特殊项,这样做既能调增核心收益,同时又不影响报表最后的净损益。McVay(2006)的研究证据表明,如果管理者通过财务方法巧妙地将核心费用转移到特殊项费用下以来提高公司核心收益,这样就能使公司财务状况满足股票分析师预测,那么盈余管理中的盈余结构管理行为会变得更加普遍。本文通过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公司治理结构和盈余管理的基本理论出发,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盈余管理作了概念梳理并对二者的关联关系做了理论探讨。然后通过实证研究,分析我国是否存在盈余结构管理的现象,以及股权集中度和盈余结构管理之间的关系。实证研究中,提出研究假设,进行研究设计,并构建相对应的计量模型。本文数据是在2007—2010年A股上市公司中选取4000多个“公司-年”作为有效研究样本,分两个层次研究:先从盈余结构管理是否普遍存在为出发点,研究我国盈余结构管理的特点;随后选取公司治理结构中股权集中度方面作为研究角度,通过描述性分析和回归分析,探求中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与盈余结构管理的关系。和McVay2006年发表的对美国公司的研究结果相接近,本文的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将核心费用误分类至特殊项下费用科目,从而虚增核心盈余的盈余结构管理现象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同样普遍存在,更加重要的是,我们发现盈余结构管理程度随公司股权集中程度增加而增加。最后部分是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结构管理行为的治理提出合理可行的政策建议:给予会计分类合理性认定以更高的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应当更加加强减少盈余结构管理方面所能起到的作用;协调各方股东之间的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