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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为具体落实,2015年3月国务院出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强调完善成果转化激励和创新激励政策,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展技术市场,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在此背景下,2016年1月,习总书记提出供给侧改革,创新是其推进线路之一。这些政策文件的陆续制定,为专利的运用提供了良好契机。随着近年来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大量涌现,关于专利的利用途径或者如何充分发挥其功能价值,更加地受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金融机构的重视。同时专利拥有量最多的中小企业也面临最大困境,即企业发展资金匮乏,其直接影响结果是,难以发挥专利的使用价值,也无力对已有专利进行技术革新再创造。充分利用专利权的交换价值,实现企业融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良好选择。虽方向明确,却前行波折,在中小企业以专利权为质押标的的权利担保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质押贷款的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在质押的设定程序上规定粗糙,对质押合同签订前的审查程序规定阙如,专利质押合同管理混乱,质押的效力规定不完善,专利价值评估欠缺科学性,评估规范和评估市场尚未统一,等导致实务操作的众多不确定,质权人无形承受诸多风险。致使专利质押业务迟迟未有明显地起色。专利质押理论虽有研究,但比较零散。本文针对上述现状展开论述。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专利质押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的介绍,包括专利制度价值取向等给予了说明。以期对专利质押进行初步的理解。第二部分主要是对专利质押的设定程序,以及质权成立以后的效力问题做了梳理。专利质押本身就是一项过程,其设定和完成后的效力的规则是题中之意。专利质押的环境如何,现状怎样,有否对专利质押有所促进,其消极影响如何改进甚至消弭,是第三部分的研究重点。而专利的价值评估是一个不可绕开的设质的核心问题,攸关质押制度最重要的两个方面,即专利质押的设立和专利权利的实行,对评估规范、机构、人员做一些深入理解实有必要。文章最后,针对理论与现实问题,从专利制度的价值选择、价值评估、风险控制和分散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个人的粗略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