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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国务院于1993年颁布了《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该决定的出台标志分税制体制在我国的全面推行。而随着分税制改革的深化,和工商税制改革的推行,地方税收制度的独立性和完整性雏形已经初现端倪。地方税收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乃至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随着分税制的推行,朝着制度化、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不断迈进,分税制是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必要举措。
但我国分税制改革,在理论上还有诸多不成熟,实践上的经验也不足,我国的地方税制还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地方。随着市场机制的深化和各项改革的推进,许多社会、经济矛盾集中反映到税收上来,这些都对地方税制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建立健全地方税制,对于进一步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简化和完善地方税制,提高征管效率和挖掘地方税收潜力,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证地方财政收入有着重要作用。
因此,本文首先对分税制、地方税制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进行了阐述,并分析探讨了国外地方税制的特点及其可资借鉴的经验,进而分析了我国地方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管理体制不完善,税制落后,税源匮乏,税收规模较小等问题。在这个基础上,论文结合湖南省永州市地方税制度的具体情况,分析、总结了其地方税收征管的经验和教训,并提出了永州市在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等方面的改进建议。论文最后就完善我国地方税收制度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希望本文的努力能够对地方税收制度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贡献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