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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来我国因巨灾风险损失惨重,然而对于巨灾损失主要依靠灾后的财政拨款以及社会捐助。显然,我国尚未将商业保险很好的融入到巨灾损失管理体制来。可见,我国尚未建立较为合理的巨灾损失分担机制,有关巨灾风险损失分担的定量化研究相对较少,显然这不能很好的确定社会各方对于巨灾损失的分担比例。 本文借鉴国外巨灾风险管理的先进经验,以我国淮河流域洪水灾害管理为例,对我国应该采取何种方式补偿巨灾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了系统性研究。本文采用SPASS因子分析、模糊评价法确定该流域各主体(流域居民、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保险公司、资本市场)对于巨灾损失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进而实现对淮河流域洪水保险费率的厘定。 本文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从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展开,对有关巨灾风险补偿机制的相关文献资料进行回顾和梳理,在前文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第二部分首先阐述巨灾风险、发展趋势及其补偿机制,概述我国目前巨灾损失分担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概述我国淮河流域洪水发生的损失情况及特点,以及我国各市场主体对于巨灾保险的承受能力分析,并分析我国淮河流域洪水损失分担机制构想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四部分主要在于解决我国巨灾损失的分担比例问题,运用SPSS主成分分析将淮河流域内的4省划分为不同缴费等级,按照以前年度的灾害损失情况采取差异化策略征收基金费用,对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灾民的分担比例采用模糊评价法界定。第五部分依据SPSS因子分析结果,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巨灾损失分担机制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