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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作为西部经济欠发达省份,灾害频发严重的影响了农民的农业生产活动。农业保险作为农业风险的有效防御手段,稳定了农业产业和农业生产。经过理论论证,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征,外溢的正外部性导致承保公司和农民的参与热情都不高,而政府补贴可以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从2004年陕西省开始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直到现在已经有六年的时间了。近几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在陕西省很多市、县都得到开展并运营良好。政府补贴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标准也逐渐清晰和明确,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效率和公平方面的问题。本文借鉴国、内外政府补贴农业保险经验,结合陕西省这几年政策性农业补贴开展的状况,总结出陕西省政府补贴农业保险的不足之处,其中有:(1)农业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分为保成本,保产量和保收入三种。陕西省农业保险承保公司对标的赔付标准一般定位为保成本,甚至在农保标的全损的情况下,赔付额仅仅高于保费几十块钱的情况时有发生。农业保险和其它财产保险不同,主要因为农业产出是农户赖以生存的生活成本来源,对农户只保成本缓解不了灾害对农户生活的影响,所以提出提高政府补贴强度,并提出赔付补贴的补贴方式。(2)根据陕西省灾害评级标准将陕西省各个地区分为四个灾区分类,利用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对各个灾害分区农户支付能力进行分析,再结合这两方面因素对各个灾区的补贴额度进行排序,解决在陕西省内部实施保费补贴一刀切的补贴方式,提高财政补贴效率。(3)在以上两个分析的基础上,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现行体系的主客体,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和资金来源等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对其进行优化,构建出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府补贴体系,旨在为陕西省财政补贴农业保险提出理论指导。本文还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政策建议,以“支农惠农”为目的支出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补贴的不足和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