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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纠纷是以身份关系为核心的特殊民事纠纷,具有显著的伦理性、强烈的隐私性、案件事实的隐蔽性、关系的持续性、特定的公益性,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家庭结构的变迁,从诉讼调解、证据运用、审判程序、配套制度等多个方面,现行通用的民事审判制度已不能满足家事纠纷的审理需求,而当今社会的高离婚率、未成年子女抚养等家庭问题,也迫切需要新型的家事审判制度加以调整。从目前看来,大多数研究依然是对国外相关经验的介绍,缺乏针对我国现实情况的理论分析与制度设计。由于家事纠纷具有较强的文化个殊性,一味的寻求他人经验结果往往可能适得其反。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在部分发达国家己经是较为成熟的制度,而在我国仍然属于新兴事物,尚存许多问题。这就更需要我们根植本土,批判性的借鉴国外经验,以更好的服务自身需要,从而构建出适应我国司法现状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本文引言部分主要阐述了论文研究的背景、方法和论题的必要性。除引言和结语外,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具体研究和设计思路如下:第一部分是对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概述。主要围绕家事纠纷的特殊性、家事纠纷司法解决机制之特殊性两个方面,介绍了家事纠纷诉讼机制之特殊性。第二部分是从调解者组成、调解的启动与终结、调解方式等方面,进行现状检讨与经验总结,根据我国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诉讼基本需求,构建了家事纠纷诉讼调解制度。第三部分是家事纠纷证据运用的探讨。由于该项制度尚在探索之中,因此各地的试点法院在实践过程中均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和问题。笔者将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调查取证时限、家事诉讼中法院机构收集证据时所需解决的难题、完善家事调查员制度等各方面进一步分析当前在法院家事证据调查取证制度所面临的困境与解决方案。第四部分是家事纠纷审判程序的构建。主要分为两块内容,一是审判机构和审判法官。长期以来,我国未能形成专业的家事案件审理机构。成立家事法庭是对域外家事法院制度的借鉴,由于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全面推广这一制度的环境,因此还需以个别城市先行试点为主;二是庭审方式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在现有民事普通程序的基础上,针对法庭的设立方式作出一些必要调整,通过会议室圆桌开庭方式、布置庭室等方式缓解严肃的对抗气氛。最后对于一些涉及弱势群体的家事纠纷,设计专门的家事纠纷之配套程序,例如庭前财产申报制度、心理辅导机制、审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制度、反家庭暴力整体防治网络机制以保障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