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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迅速兴起。预付式消费已渗透到人们生活中的多个方面,目前,预付式消费的场景以大型商场、百货为主,同时,网络购物、美容美发、餐饮娱乐场所、健身俱乐部也是预付卡使用的重要方式。预付式消费模式主要是指消费者预先向经营者支付一定的费用,消费者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进行约定的消费,同时又可以获得商家的优惠。对经营者而言,既可以稳定客源,又可以回笼资金;对消费者而言,既可以方便携带,又可以享受折扣优惠,是一种双赢的消费模式。但是由于市场条件不够充分和法律法规不规范等原因,我国预付式消费卡仍存在不少问题,如商家“霸王条款”约束消费者权益、企业承诺的服务与实际的服务不一致,损害消费者的合理期待利益、以及商家突然“关门结业”和“卷款而逃”致使消费者权益“不翼而飞”的事情时有发生,个人信息安全泄露等等问题。因此,本文具体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论证和探讨,首先,以案例作为本文的开端,分析我国预付式消费卡的发展现状,引用部分国内权威机构对预付式消费卡的调研数据,对目前国内预付式消费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发展状况进行阐述;其次,通过对现状分析,具体指出预付式消费卡存在的缺陷以及其对其缺陷存在之原因分析;再次,将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对预付式消费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介绍,并运用比较学方法将国内外的预付式消费立法状况进行分析和对比与借鉴;最后,立足于我国预付式消费的发展现状,从经济法学角度结合国内外制度上的成功经验以及立法的最新进展,对预付式消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制度构建上作具体分析,试图引入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地位继承制度以及诚信制度,完善我国预付式消费卡的市场机制;加强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保护协会的作用,充分发挥第三者力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借鉴国外及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优秀制度的构建,为消费者寻找一条有效的维权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