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小民营企业的行政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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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民营企业是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中极为亮丽的一道风景。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他们的发展不仅促使我国经济的腾飞,也更加稳固了我国的社会环境。在2008年暴发的世界性金融危机中,中小民营企业受到极大的冲击,大批企业顶不住压力,形成一股中小民营企业的“倒闭潮”,继而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例如出现大规模的农民工返乡潮,一些地区出现财政收入下降等等,更加体现在当前中国经济体制中中小民营企业的重要性。然而,由于中国实行计划经济相当一段时间,中国的民营企业发展毕竟还处在初级阶段,行政主体与民营企业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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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越来越大的关注,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心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出口量的增大,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成为很多国家的必要功课。欧盟食品安全体系被誉为全球最为成功的食品安全体系之一,欧盟健全的食品安全标准更是整个欧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石。欧盟拥有世界上公认的最高的食品安全保护水平,对于大多数的出口国家和地区而言,欧盟是食品市场壁垒最高的主要地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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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海洋环境行政法律责任归责原则的研究,就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海洋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机制,更好的来弥补归责原则研究的缺失给海洋环境保护法带来的某些事实缺憾。在进一步整合归责原则研究的合理性和共识性成果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一个关于海洋环境行政法律责任归责原则框架,并以此为据对海洋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等基本问题进行重新思考。以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为参照系,从海洋环境法律责任自身的特殊性视角,将海洋环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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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上的私人财产权是作为行政法意义上的私人公权而存在的。所谓私人公权,就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存在的私人一方主体依据行政法而享有的权利。作为行政法意义上的私人公权形态的私人财产权,明显异于民法和宪法上的私人财产权。行政赔偿范围条款是研究行政法上私人财产权的基础。自1954年宪法颁布以来,不少法律文本均有涉及行政赔偿范围的规定。经由这些历史脉络清晰的条款,行政法上私人财产权的具体权利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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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末,计算机的出现和逐步普及,把信息对整个社会的影响逐步提高到一种绝对重要的地位。信息时代,构建一种有质量的公共生活成为政府和社会的双重需要。当代中国正向重视公众参与的民主行政的时代迈进,公共生活中可以观察到构建政府与公众上下结合的参与式行政的动力。从政府角度看,参与式行政可以有效推进政府治理,构建互动合作的政府与社会关系,为重建公共权力的权威提供新的社会资源。在行政立法和行政决策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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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事物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的哲学原理在法学领域同样适用,行政行为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并有其自身的演变规律。根因于市场经济并由行政任务从干涉行政到给付行政变迁所直接决定,行政行为正在经历着从强权力性到弱权力性再到非权力性的转变,这种转变不是替代性的,而是行政行为的一个多样性发展过程。非权力性行政行为即是行政主体采用私法思维方式与私法行为方式完成行政任务。行政主体广泛采取私法手段完成行政法上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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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政府的管理职能与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传统上以支配和服从为特征的秩序行政运用的领域已逐渐缩小,行政合同作为一种更加柔和、富有弹性的行政手段,逐渐在行政管理中得到较为广泛的运用,在经济领域和行政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行政合同行政管理目的的实现,保证行政合同向着行政主体期望的方向,在行政合同中赋予了行政主体对行政合同的特权。但是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主体形成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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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设机构是为了完成综合性、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跨地区、跨部门的组织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当常设机构权力行使不能、不便时,暂时的行使某项权力,管理某些事务。在我国,内容涉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律文本大都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及各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中,却找不到相关规定。所以现有的关于非常设机构设置的内容缺少“法律”上的依据。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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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第30条是关于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具体法律条文规定,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是作为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中的首要程序——申请与受理程序中的一个细节步骤,是为了保障行政机关正确、及时受理相对人的许可申请而设的便民保障机制,公示制度在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要程度日益凸显出来,但是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在现实中的实施情况却不尽如人意,本文在对国内外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理论与实务基础上,对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进行了较为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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