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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成本包括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利益冲突导致的第一类代理成本以及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利益冲突导致的第二类代理成本,影响代理成本的因素很多,股权结构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当前,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普遍呈现股权集中度过高、股权制衡度较低、管理层持股比例较低的状况,以我国2017年主板国有上市公司为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为39.43%,第二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数量平均仅达到第一大股东持股数量的65.58%,管理层零持股或接近零持股的国有上市公司占全部国有上市公司的比重高达43.96%,不完善的股权结构会导致较高的代理成本,本文的研究意义就在于为国有上市公司改善股权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供一些建议。本文基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运用Tobit回归模型,研究了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管理层持股比例对两类代理成本的影响,研究发现:国有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与第一类代理成本显著正相关,与第二类代理成本显著负相关;国有上市公司股权制衡度与第一类代理成本显著正相关,与第二类代理成本显著负相关;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比例与两类代理成本无显著关系。本文得出了如下启示:一是国有企业应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实际上是对其股权结构的重新构造,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适当降低国有企业的股权集中度,提高国有企业的股权制衡度;二是国有企业应推进员工持股,可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员工持股条款设计、给予适当税收优惠三个方面来推进。本文的创新之处为区分了第一类代理成本和第二类代理成本,以往关于代理成本的研究很多都局限于传统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代理成本仅指向第一类代理成本,忽略了第二类代理成本,是不够准确的。本文的不足之处为两类代理成本的衡量指标存在一定缺陷,两项衡量指标并不能概括所有的代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