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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很多高精尖产业必不可少的应用材料。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我国是世界大部分国家的主要稀土进口国,然而我国稀土大量的出口,造成了稀土的国内资源急剧减少,同时造成了国内稀土资源无序开发、环境污染等等问题。鉴于此我国对稀土的出口实施了出口限制,包括出口配额、出口关税等方式。可是,中国这一保护环境和促进资源合理开采,维护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举措却招到了日美欧等国的反对,上诉WTO争端机制,希望通过WTO争端机制的裁决让我国取消出口限制等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以稀土产品的出口关税为研究主题,从稀土出口现状和限制稀土产品出口的必要性入手,接着分析了稀土出口关税历年的政策调整,本文紧接着对稀土出口关税的演变进行了效果分析,通过理论分析和现实观察,最终得出结论:(1)鼓励稀土出口实施出口退税阶段,从理论和现实的分析得出这一阶段效果明显,出口增加,稀土顺利占领国外市场,但是同时带来了很多弊端。(2)从限制稀土出口,降低出口退税率至实施出口关税阶段,理论分析得出在短期内,出口退税政策效果明显;在长期来看,该政策效果不明显。从现实观察可以验证这一结论,长期来看稀土的价格在降低,实施出口关税在长期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但是不可否认实施稀土出口关税优化了稀土的出口结构。对于我国稀土出口限制是否应通过加征出口关税来实现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出口关税的分析及我国稀土案的分析,得出对稀土实施出口关税在长期效果不明显、易引起贸易纷争的结论,并且通过对日本和美国有关稀土贸易政策和储备进行分析,最终对稀土出口提出了几点建议:取消稀土出口关税,提高资源税;建立稀土储备制度;用WTO竞争机制促进国内产业健康发展;发挥稀土行业自治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