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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推进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实现“老有所养”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又是当前中国广大民众最迫切的需求之一。然而,伴随着中国社会的迅速老龄化,养老服务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明显不足。实证表明,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与相对滞后的单一化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成为当前中国农村民生事业发展面临的重要矛盾,并构成实现和谐社会建设中“老有所养”目标的严重障碍。正是在此背景下,社会各界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积极参与社会养老服务,结合自身特点和资源优势,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尝试。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宗教机构也主动地介入养老服务事业,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特殊的奉献。浙江温州作为宗教信仰较为发达地区,近年来宗教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受到了相当部分农村老人的认同,并成为部分农村老人的养老选择,引起了社会关注。温州基督教会柳市堂“敬老之家”是宗教机构养老的典型一例。根据柳市堂“敬老之家”宗教机构养老服务的个案分析,当前农村宗教机构养老服务呈现出以下重要特点:(1)机构养老为主、互助养老为辅的混合养老;(2)非营利性的公益慈善型民间养老;(3)精神关怀为重要特色的综合性养老;(4)具有资格限制的选择性养老;(5)没有地域限制的开放性养老。当前中国农村宗教机构养老的发展,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特别是受到了社会养老需求、宗教的慈爱精神和慈善传统、国家的社会政策、服务资源的供给以及服务对象的主观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在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特殊背景下,农村宗教机构养老一定程度地满足了特定老年人群的养老需求,推动了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呈现出重要的社会价值。然而,宗教机构养老服务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存在着养老服务的非规范性、非专业化和宗教化等问题与局限。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应加强宗教机构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宗教机构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淡化宗教机构养老服务的宗教色彩,将农村宗教机构养老服务纳入有序发展轨道,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总之,宗教机构养老服务是一种独特的养老服务方式,它由宗教机构创办,借助宗教活动场所和教徒奉献,以非盈利方式向特定老年人群提供以精神关怀为特色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作为当下中国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呈现出特殊的价值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