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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有关0-17岁言语残疾儿童的数据进行具体分析,了解言语残疾儿童现残率、残疾程度及康复现状,以求为言语残疾儿童的康复提出建议。
方法:具体分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有关0-17岁言语残疾儿童数据,得出言语残疾儿童现残率,由此推算全国言语残疾儿童总人数。分析不同致残因素、不同残疾程度、不同康复需求所占比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应用卡方检验分析不同年龄段言语残疾儿童城乡、性别、合并多重残疾的言语残疾和单纯言语残疾人数有无显著性差异。
结果:
(1)0-17岁言语残疾(合并多重残疾)总人数为148万人,占言语残疾人总数的21.13%,占残疾人总数的1.78%。其中0-17岁单纯言语残疾总人数37万人,占言语残疾人总数的5.29%,占残疾人总人数的0.45%。
(2)0-17岁言语残疾儿童中合并多重残疾的言语残疾人数与单纯言语残疾人数有显著差异,合并多重残疾的言语残疾人数明显多于单纯言语残疾人数。
(3)0-17岁言语残疾(合并多重残疾)儿童中约50%为极重度残疾。一级残疾占52.7%,二级残疾占15.7%,三级残疾占15.7%,四级残疾占15.9%。
(4)合并言语残疾的双重残疾人中,言语残疾和听力残疾组合有3975人,占多重残疾人总数的比重是15.24%。
(5)0-17岁言语残疾儿童中,0-6岁儿童不分城乡言语现残率最高,城市为0.031‰,农村为0.105‰。言语残疾儿童人数城乡有显著差异,农村言语残疾人数明显多于城市。
(6)6—14岁言语残疾儿童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为74.5%,其中四级残疾所占比率最大,约40.4%;三级残疾次之,约占20.5%;一级残疾和二级残疾均占6.8%;仍有25.5%未接受义务教育。
(7)0-17岁言语残疾儿童的主要需求顺序排位的前四位是:第一位医疗服务与救助,比例为66.26%;第二位康复训练与服务,比例为64.48%:第三位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比例为43.31%;第四位教育费用补助或减免,比例为21.58%。
结论:
(1)与合并多重残疾的其他类别残疾现残率相比,言语残疾仅次于智力残疾位于第二位。我国言语残疾儿童人口众多,且多以多重残疾的形式存在。
(2)0-17岁言语残疾儿童现残率高,言语残疾程度重,儿童言语残疾的防治工作至关重要。
(3)言语残疾多与智力、肢体、听力残疾相伴出现,智力低下、脑瘫、听力障碍为引起言语残疾的最常见因素。0-17岁言语残疾儿童致残主要原因是智力低下。
(4)言语残疾程度越重,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越差。
(5)我国言语残疾儿童曾接受过的服务或救助远未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需要更多、更专业的医疗及康复服务,需要更有力的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