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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解决养老问题日益成为民生大计,居家养老作为一种养老形式,具有机构养老和传统家庭养老所不可比拟的优势,政府也为推动居家养老发展出台了诸多政策。社会企业作为不同于非营利组织和商业企业的又一种组织形式,兼具经济和社会价值。相较于原有的两种供给主体,社会企业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上具有解决养老产业内含矛盾、供给效率更高、丰富供给层次和指引公益事业发展新方向等诸多优势,且国内外数个社会企业参与供给的案例也做出了实践佐证。但社会企业作为一种新兴组织形式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包括内在发展不足如社会企业数量不足、商业化运营能力略弱于商业企业、具有“使命漂移”风险,与外部发展障碍如缺少法律规制、传统观念阻碍发展,以及居家养老领域内人才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三个层面提出了推动社会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路径建议,包括培育更多社会企业以提高整体社会企业基数、提高社会企业管理水平以提高社会企业商业运作能力及从政府层面帮助社会企业解决一些其力所不能及的问题。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通过为社会企业及政府提供路径策略以提高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效率。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提出了社会企业参与居家养老供给的理论依据,并分析了社会企业在参与供给上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本文还讨论了国内外四个案例,用来分析实践上的可信性并总结发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