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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水斋存牍》是明末广州府推官颜俊彦所著的判牍集,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强盗、诬告、婚姻、继承、田土、科举等,是研究明末广东社会经济与法律实施情况的重要原始文书档案。其中,该判牍也记载了大量涉及女性的案件,提供了当时女性在婚姻家庭、财产买卖、家产分割、司法诉讼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这些实证性的资料与其它史料相结合,可以在许多方面反映出明末广东一带女性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本文对该判牍中有关女性案件的案情介绍与判决结果进行分析与梳理,并结合其它史料,试图探讨明末明末广东一带乡村女性在诉讼地位、财产权与人身权方面的一些特点。并在此基础上,指出:影响女性地位的因素很多,因此礼教对女性的束缚并不象以往的一些著作所描述的那样严重;女性在家庭中并非始终处于卑下、服从地位,随着身份角色变换,她们的地位与权利也不断得到加强,特别是作为母亲的女性,其在家庭中的话语权与在社会中受人尊重的身份都是得到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