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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创新体系强调的是把整个区域看作是一个有机的创新系统。在这个有机的创新系统中各行为主体在协同创新的过程中,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故我们必须认清地方政府在区域创新系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对地方政府行为进行准确定位,以确保区域创新体系的良性运转,促进区域经济乃至国家经济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本文以区域创新体系的相关理论为基础,首先对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地方政府行为,从行为要求、设计和定位等方面进行了定性的分析,在理论上阐明了地方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过程中的应然所为;其次结合国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说明了地方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接着以目前国内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较为成熟的地区—江苏省为例进行案例分析;最后在分析了江苏区域创新体系现状、阐述地方政府的行为实践后,为地方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应该怎样做”,提出了对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