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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城镇社会成员对其所就业的组织的一种统称,是在建国初期,在计划经济时代为了集中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搞社会主义建设而形成的一种制度。单位制最大的特点是它有着强大的集中资源和分配资源的能力。在单位中,单位成员能享受到一切社会福利,单位成员的社会资本全都建立在单位当中,不必在单位外建立自己的社会资本。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单位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在沉重的历史和现实的包袱面前,单位制解体了。单位制解体后,单位成员与单位有关的社会资本全都失效了,在单位外,社会成员的社会资本出现了重构。本文是在对东北三省三个资源型城市——黑龙江省伊春、吉林省松原和辽宁省抚顺做了大量的问卷和访谈的基础上,以辽宁省抚顺市街边“打散工一族”为例,考察了单位制与社会成员的社会资本一体化过程、社会资本在解体的单位中的失效过程,最后重点分析了单位制解体中的社会资本重构过程。着重分析了重构的实质性的原因、重构的过程、结果及重构后存在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