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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并建立了养老保险的正常调节机制。但是,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差别过大等问题。目前这种状况不仅未有缓解,反而有所加剧。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统计结果显示,我国2003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年退休费为7732元,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年退休费为13809元,机关单位退休人员人均年退休费为14654元,三者之间比例是1∶1.79∶1.90,差距近两倍。这不仅影响劳动者个人和单位的积极性,影响健康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劳动力有序流动,也已经影响到社会稳定和参保人员的积极性,这个问题亟待解决。这一问题的研究意义就在于:(1)理论上是为了实现社会保障的公平目标和原则;(2)推进养老保险改革进程,使其趋向统一化;(3)缓解现实矛盾,从源头上解决养老金待遇差距过大问题;(4)响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改革中的不协调。 总体看来,国内外针对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差距的专题研究较少,国内学者对于这一问题大部分不是围绕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就是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分别来谈,对于导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差距形成的影响因素,并没有细致明确的分析。本文将重点分析差距现状,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两种养老制度形成的原因,最终以解决矛盾、协调发展的思想来指导政策建议,通过对现行政策和实施效果进行描述与分析,提出解决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差距的对策建议。论文基本框架如下: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绪论,通过一些统计数据和改革中的现象来提出研究问题、针对问题分析这一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并对本文所涉及的概念进行界定,以及学术界文献综述分析等。第二部分是重点之一,是对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差距现状的分析,前提是两部分群体的范围界定,基本上是对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总体的养老待遇作比较,并关注一部分工作期间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到企业的群体,考察他们在养老待遇上的差别变化。这一部分主要通过数据的收集和比较来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的养老金待遇作以评价,考察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差距,差距有多大,差距情况是否公平,最终得出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差距悬殊,存在不公平性的结论。第三部分是从第二部分的现状分析出发,从历史因素、制度因素、政治因素、管理因素、思想传统因素等多个方面分析导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差距悬殊的各种原因,力求深入透彻。指出如今我国两种养老制度并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分析原因时必须多方面考虑。第四部分即最后一部分是本人针对这一问题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其原则是紧扣前两章的问题和原因,从我国实际情况和改革实践出发,提出科学可行的改革政策建议,并提出了一些改革中需要注意的方面。 如今,养老待遇差距悬殊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注意,政府也高度重视,只有在正确认识这一差距的基础上,将影响其差距的因素分析透彻,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相关改革才能顺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