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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两市自成立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上市公司数量从1991年的14家到2009年7月底的1628家,18年间增长115倍,境内资本市场累计为企业股票融资2.5万亿元,企业债券融资2.9万亿元,两市的发展在企业融资和资源配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生力军。2009年10月创业板登陆深交所,2010年3月31日融资融券推出,2010年4月16日股指期货推出,这些都是资本市场体系发展中具有里程碑的事件。同时居民资产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权益类资产比重迅速上升,股民开户数大幅增加,截至2009年底全国股民数量已经接近2亿。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得居民财富水平得到大幅提升,2006-2009三年时间年我国资本市场成为全球成长最快、收益率最高的新兴市场。虽然有以上种种成就,但我国资本市场体系依然不完整,多层次资本市场始终没完全建立起来。中小企业融资难仍然是中国经济面临的难题,截至2009年3月,我国实有企业971.77万户,相当于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5000倍,因此急需要建立一个最底层的、最大众的场外交易市场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目前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呈现区域性强,信息共享性差,低流动性等特点,极大的制约了经济发展。所以未来一段时间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将会成为政府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点。纵观海外的场外交易市场,可以发现流动性不足是所有低层次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了解决流动性不足而带来的市场功能的丧失,绝大多数市场都引入了做市商制度。由于场外交易市场的结构、适用群体与主板市场有极大的不同,且做市商制度在提高市场流动性、抗击市场风险等方面的作用比竞价制度更为明显,因此场外交易市场往往采用做市商制度而非竞价制度。本文运用做市商制度的基本理论,分析了目前我国场外交易市场交易制度的现状,并结合发达场外交易市场做市商制度的成功案例,认为做市商制度是解决我国现有场外市场交易机制信息不透明,流动性差等问题的有效途径,并对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必要性及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我国做市商制度体系。包括做市商交易模式的选择、做市商资格的认定、做市商的权利义务、做市券种的推荐、做市商的存货管理、对做市商的监督管理及其他问题等8个方面。同时为促进做市商制度的建立,本文也提出了实施做市商制度需要创造的条件。包括:修订现有《证券法》与《公司法》、放松对非上市非公众公司股票发行限制、加强金融衍生品的设计创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