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航运业发达的今天,涉外船舶代理人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随着船舶代理业务经营范围的扩大化、业务的复杂化,其法律地位早已经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代理人,船舶代理人的内涵和外延也大大超出了民法代理制度中“代理的含义”。对涉外船舶代理人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也就显得非常重要。本文从民事代理入手,分析了现存的民事代理制度,然后对涉外船舶代理人的概念、特点、作用、工作范围等进行了剖析,指出了涉外船舶代理人与一般代理人的区别、涉外船舶代理人与海运辅助人的区别,使涉外船舶代理人的范围、职能等更加清晰。涉外船舶代理人法律身份和法律地位的不同会导致其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发生变化,因此对船舶代理人法律地位的正确定性是解决相关纠纷的基本前提。本文在分析涉外船舶代理人与委托人、第三人的法律关系后,对其不同代理业务的身份问题及法律地位问题进行了阐析,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涉外船舶代理人的法律责任,包括一般代理的法律责任和特殊情况,例如无单放货情况下的法律责任。这对于船舶代理人的实务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同时本文也论述了船舶代理人的合同问题以及签发提单的问题,同时针对现实中的这些问题进一步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包括合同的完善以及具体业务发展战略的完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是本文的主旨,其主要从一个实务工作者角度,采用比较分析法、利益衡量法等针对现实问题采用分析船舶代理业务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解决了理论中和实务中的混乱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