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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产权交易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独特的、必然的产物。它没有像证券市场一样,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而是以网络型的产权市场形式存在,在这其中,省级产权交易市场发挥着支柱的重要作用。伴随着多层次产权交易市场呼声的加大,区域性、省市级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的构建也成为历史的必然。
作为国有企业大省的山东,从产权交易市场的初建、沉寂、恢复到辉煌,生动地成为我国产权交易市场曲折发展的缩影。2008年,全省产权交易市场整合的实现,使山东产权市场迈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这种形势下,如何破除以前分散交易的局面,实现整体运行,便成为山东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当务之急。本文正是基于此,对山东产权交易市场的一体化运行进行研究,构建山东产权交易市场的一体化运行机制。
本文首先阐述了产权交易的基础理论,然后从山东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状况入手,分析山东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运行所依据的准则,进而构建山东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运行机制,最后结合时代背景,分析金融危机对山东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运行的启示。
在产权交易的基础理论当中:分析了产权的可交易性,了解了产权交易的相关主体、客体以及三种主要交易方式,明确了产权交易市场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定位以及我国产权市场的特殊功能。
在山东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运行的准则当中:介绍了山东产权市场的发展状况,提出了一体化运行的三项准则,初探了山东产权市场在全国多层次产权市场中的地位。
在山东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运行机制的构建当中:提出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运行机制的基本框架,概括出四大机制要素,并分别就山东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信息机制、价格机制、交易机制和监管机制进行论述,构建了山东产权交易一体化运行平台。
在金融危机对山东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运行的启示当中:借鉴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下山东产权市场的经验教训,分析两个时期的不同,验证山东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运行的有效性。
本文主要针对山东产权交易市场的一体化运行进行研究,对于刚刚实现整合的山东产权市场,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希望本文的一些观点对于我省产权交易发展以及区域联盟决策,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