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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带来了气候变暖问题,如今世界各国已经注意到了气候变暖的严重性,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我国近几年发展迅速,但是存在着不合理的能源结构、环保意识不强等问题,造成了二氧化碳排放量居世界之首。因为我国的人口在发展中国家中属于比较多的国家,排放的二氧化碳也比较多,加之我国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大国,所以我国也会对社会环境负责,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建立低碳城市。为了减少并合理的利用二氧化碳,我国准备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碳市场。在建立碳市场的过程中,碳定价是首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很关键的一部分,关系到我国在碳排放权方面的定价权和我国的国际地位。本文首先对我国碳排放权的定义及属性进行探讨,指出碳排放权在我国会计准则中已经被定义为碳资产且具有商品的属性,并分析我国碳排放权定价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现有碳排放权定价的方法:影子价格、边际减排成本法和实物期权定价法,并从企业角度出发,提出了收支平衡定价法。分析了每种定价方法的特点及优缺点,结合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阶段,以某风电项目为例,将收支平衡定价方法应用于碳排放权现货的定价;以深圳碳交易所的交易数据为基础,模拟使用实物期权定价方法计算出碳排放权衍生产品的价格。得出以下结论:(1)收支平衡定价法可以作为碳交易市场中期碳排放权现货的定价方法,一方面能够为企业制定碳排放权价格提供价格参考,另一方面能够方便企业分析价格变化的影响因素,及时调整价格;(2)B-S期权定价方法可以作为碳交易市场后期碳排放权衍生产品定价方法,比二叉树和蒙特卡罗定价方法使用起来更加简便。最后,针对我国碳排放权定价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企业和国家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转变碳排放权成本的管理方法和观念、正确评估碳排放权的期望收益率、完善碳交易市场定价机制的法律制度、构建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碳交易市场定价监管机制以及建立稳定碳交易市场价格的综合调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