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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青少年的问题是中国在城市化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典型问题。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收入贫困的界定,留守青少年的贫困是一种多维贫困,其重点不在于经济收入,而在于居住状况、健康状况、主观幸福感、遭受欺凌的状况、社交状况等方面的贫困。目前虽然已有较多文献从多维视角来研究贫困问题,但很少将农村留守青少年作为多维贫困的研究对象。本文基于以往的研究,利用2008年和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关于留守青少年的调查数据,基于多维贫困理论和A-F方法构建了农村留守青少年多维贫困的维度和指标,系统研究了农村留守青少年的多维贫困状况、动态变化情况、不同留守类型和不同性别的多维贫困差异;并使用olog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留守状态是否加剧了农村青少年多维贫困的发生。
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
1.从单独的贫困指标来看,身体健康的贫困发生率普遍较低,心理健康的贫困发生率普遍很高;留守青少年在居住满意度、家用物品和设施的拥有率、主观幸福感、社交方面的贫困程度超过了非留守青少年,但月消费水平却并不比非留守青少年低;
2.从综合的多维贫困来看,农村留守青少年的多维贫困发生率和贫困指数均显著高于农村非留守青少年。较差的心理健康状况(高抑郁率)、较低的家用物品和设施拥有率、遭受到校园欺凌和较低的教育期望是导致留守青少年贫困的主要因素。但随着经济条件、教育环境的改善,主观幸福感和社交需求的贫困在留守青少年多维贫困中的贡献率显著上升;
3.留守状态加剧了农村青少年多维贫困的发生;相对于非留守农村青少年,母亲外出的留守青少年发生多维贫困的概率最高,双亲外出的留守青少年发生多维贫困的概率次之,父亲外出对农村青少年多维贫困的影响在全样本中并不显著;
4.留守对农村青少年多维贫困的影响具有性别差异:留守对于女性多维贫困的发生具有加剧作用,且对于女性青少年来说,双亲外出和父亲外出对其多维贫困的影响较大;对于男性青少年来说,母亲外出和双亲外出对其多维贫困的影响较大。
针对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了“全面、动态发展”、“内部差异化”、“多元主体协调”的农村留守青少年多维贫困治理原则;并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和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从政府发挥主导力量、家庭承担监护责任、学校成为基础力量、社区发挥基层保护与监督职能以及社会形成帮扶合力五个方面提出了农村留守青少年多维贫困治理的具体措施。
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
1.从单独的贫困指标来看,身体健康的贫困发生率普遍较低,心理健康的贫困发生率普遍很高;留守青少年在居住满意度、家用物品和设施的拥有率、主观幸福感、社交方面的贫困程度超过了非留守青少年,但月消费水平却并不比非留守青少年低;
2.从综合的多维贫困来看,农村留守青少年的多维贫困发生率和贫困指数均显著高于农村非留守青少年。较差的心理健康状况(高抑郁率)、较低的家用物品和设施拥有率、遭受到校园欺凌和较低的教育期望是导致留守青少年贫困的主要因素。但随着经济条件、教育环境的改善,主观幸福感和社交需求的贫困在留守青少年多维贫困中的贡献率显著上升;
3.留守状态加剧了农村青少年多维贫困的发生;相对于非留守农村青少年,母亲外出的留守青少年发生多维贫困的概率最高,双亲外出的留守青少年发生多维贫困的概率次之,父亲外出对农村青少年多维贫困的影响在全样本中并不显著;
4.留守对农村青少年多维贫困的影响具有性别差异:留守对于女性多维贫困的发生具有加剧作用,且对于女性青少年来说,双亲外出和父亲外出对其多维贫困的影响较大;对于男性青少年来说,母亲外出和双亲外出对其多维贫困的影响较大。
针对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了“全面、动态发展”、“内部差异化”、“多元主体协调”的农村留守青少年多维贫困治理原则;并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和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从政府发挥主导力量、家庭承担监护责任、学校成为基础力量、社区发挥基层保护与监督职能以及社会形成帮扶合力五个方面提出了农村留守青少年多维贫困治理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