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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是监禁刑执行的场所。狱政管理作为我国监狱罪犯改造的重要手段,是监狱机关依法对正在服刑罪犯直接实施的执行刑罚事务和狱内行政管理事务的特殊刑事执法活动,贯穿在惩罚与改造罪犯整个过程中,在整个监狱工作中具有前提性和基础性的作用。而对于即将刑满释放回归社会的服刑人员的安置帮教,是巩固监狱教育改造成果、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举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一项治本性的工作。我国当前正处在转型期,社会变革加剧了各种矛盾的凸显,伴随着社会转型,犯罪现象也渐渐趋于恶化,这使得新时期的监管改造工作日益呈现出复杂、多变、艰巨的态势,押犯总数逐年增多、押犯构成也趋于复杂化、多样性。因此,解决好新时期狱政管理与综合治理问题,对实现监管改造的最终目标,即提高改好率、降低重新犯罪率,把罪犯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回顾了狱政管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发展过程、发展趋势,从狱政管理及综合治理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基本特征,我国狱政管理规则与世界接轨后的变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和阐述。其次,结合天津市当前监管改造工作日益呈现出的复杂、多变、艰巨的态势,对新时期我市狱政管理与综合治理面临的对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方法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宽严相济政策运用不合理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三类特殊犯罪群体的管理分析比较,找出对这三类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及综合治理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以便由点及面,为解决新时期天津市狱政管理与综合治理面临的问题提供参考,从中获得启示。最后,从加强对各类罪犯的分类教育管理、加强监管改造和安置帮教工作法制化、科学化以及“宽严相济”政策的合理运用等方面进行探索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