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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确立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并将其上升为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这是习近平同志在科学分析新时代党的建设基本态势与客观要求、自觉运用党的执政和建设规律的基础上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对党的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其中“从严”的内容之一就是从严惩处和从严执纪,坚决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全面架起反“四风”和反腐败的“高压线”,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惩处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手段,对违纪者进行惩处具有警示教育的作用,有利于党员队伍先进性的保持。因此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党中央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因此,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党员惩处机制,既是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强化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本文主体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党员惩处机制的概念以及相关理论。通过分解的方式对于“惩处”“机制”分别做了解释,从而定义党员惩处机制的概念。同时在第一部分也阐述了机制设计理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的内容。第二部分具体分析党员惩处机制的基本内容,包括党内法规对党员惩处机制的相关规定,涉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以及党内惩处机制的架构包括主体、方式和程序。第三部分是分析当前党员惩处机制取得的成效,主要是阐述建国以来党员惩处机制的发展,分为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早期,是中国共产党党纪建设的曲折发展阶段;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党纪建设的重新恢复和快速发展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党纪建设的深入发展阶段。以及党员惩处机制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创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局面、完善了反腐倡廉的工作制度、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形成。在存在的主要问题阐述中,这一部分列举相关事例、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来阐明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惩处对象的覆盖面不全、缺乏长效管理、缺乏配套措施、主体责任不清和监督不力的问题。第四部分就是鉴于对党员惩处机制现状的分析,提出完善党员的惩处机制的一些建议和看法。主要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四点看法。一是全面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三是加强配套措施建设,四是加强对惩处主体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