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市级农业审批权下放后审批监管是指市级农业部门将部分审批事项下放给区县后,市级主管部门对区县审批部门及审批人员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是否合法、合理审批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活动。寓监管于审批过程之中,研究实际工作中审批权下放后的审批监管存在的问题,对加强审批监管治理行政审批权的工作力度,促使监管工作更规范高效,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以2017年重庆市级农业部门下放三项审批权后审批监管为例,在查找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审批监管现状情况编制访谈和问卷题项,再以对8名申请人、审批人员、监管人员的访谈记录及对85名审批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综合思考分析当前审批监管工作中监管力度不足的主客体主客观问题及问题的成因,且在成因分析中认为市级监督的有力性和区县承接的技术性两个方面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可能弱化了审批监管力度,从而导致审批监管力度不足的主客体主客观问题的出现,最后参考其他地区审批监管相关举措,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具体的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如下:论文从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对主客观问题进行分析:一是主体客观监管标准化未形成及主观动力不足,受客观审批监督制度不健全、网上电子监察建设不完善和审批监管主体执行力弱等监管标准化欠缺的问题影响而产生主观动力不足的消极思想;二是客体客观服务能力不足及主观积极性不高,客体因下放工作量剧增且人员配备不足、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功能不完善和业务技能待提高等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影响而产生主观承接困难的情绪,致使工作积极性不高,而影响审批工作承接到位,加大了后续审批监管的困难性。针对存在的主客体主客观问题从两方面展开思考提出对策建议:主体自身如何加强审批权下放后审批监管力度、客体如何辅助强化审批权下放后审批监管力度。一是提出完善监管标准化制度重点完善后续监管考核问责等制度,以此为规范加强现场及审批平台监管工作力度,之后再向公众公开审批监管结果,建立行政审批监管全程的标准化体系;二是通过提升基层承接能力、建立下放审批事项的同一标准化、完善网上平台的功能开发和畅通群众监督,从而提高基层审批服务能力使审批监督检查有效开展。从主体的直接和客体的间接强化审批权下放后审批监管力度,能有效治理下放的行政审批权,有力推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促使规范行使行政审批权是势在必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