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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高压态势的逐步形成、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的关注度逐渐增加,监督别人的人更要做好自我监督。案件查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业务,做好对于案件查办过程的监管是提高案件质量、保证案件效果的重要抓手,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对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明确要求,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优化案件查办的全流程监管问题,选取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监察委为研究对象,采取调查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通过与平川区监察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座谈,运用流程再造理论和程序正义理论,寻找出目前案件查办的全流程监管存在规范化水平监管不严、制度化建设不全面、权利保障合法化监管力度不大、方案执行程序化监管不到位、涉案财物监管科学化水平不高五方面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有思想认识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不高。通过对平川区监察委案件查办的全流程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深入分析,借鉴专家学者的相关研究结论,结合笔者自身的工作经验,从改进案件监督管理质量、提高监管效率的同时兼顾公共价值的角度出发,提出转变传统落后思想观念、加强与监管相关的制度建设、全面监管案件查办全流程、提高信息化监管手段四个方面优化全流程监管的建议,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为加强我国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的全流程监管工作,作出一定理论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