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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政策是农村经济政策的基础和核心。它关系着农村土地能否被充分合理地利用;关系着广大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权益;关系着农业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和谐发展问题。本研究从农业经济史角度,运用文献法、及农业经济学原理研究分析法,对解放前中共土地政策问题,按照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以及解放战争时期三个阶段进行分析:土地革命时期,重点以1928年中国共产党在井冈山地区领导的土地制度改革,颁布的一系列有关土地问题的法规,其以作为新民主主义的土地革命初步形成的标志性的《井冈山土地法》进行了具体研究。抗日战争时期,对1942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中的减租减息政策进行了背景研究,并且以陕甘宁地区为例对其土地政策的贯彻和实施进行了个案分析;解放战争时期,由于1947年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制定公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标志着新民主主义的土地革命的基本形成,从而对其进行了重点分析。
通过对解放前中共土地政策进行分析,透视历史的经验教训,以取得建设现代新农村的启迪和借鉴。尤其在物权法出台后物权进一步明晰的今天,吸取历史经验完善当今农村物权就更有积极意义。本文研究认为:中国农村是中国历史渊源的基点,对中国社会发展有着巨大影响力,农村土地及政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革命成效,是国家的重大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制定政策应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实事求是灵活运用;土地政策的具体办法必须从人民利益出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人民的利益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避免忽左忽右,才能推动社会前进和经济发展。同时农村土地政策的制定、完善应该与时俱进的,制定与土地政策相适应的农业政策,才能保证土地制度完善,推动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