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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具体规定了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着眼于六年多以来的实践,在涉及相对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许可中进行公开听证,能使其更清楚许可审批的内容与过程,有利于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对重大行政许可进行公开听证,吸纳民众共同参与许可决策过程,有利于保障民众的参与权;同时,在听证中让民众公开表达诉求与意见,也利于保障他们的表达权。公开听证让许可实施的全过程处于阳光之下,便于民众行使监督权。可见,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是政治民主的具体体现: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于监督和确保行政许可制度的有效运作也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民众对听证已经从陌生转为接受,但仍有相当多的人质疑其为走过场;价格听证止不住涨价、环评听证挡不了项目上马等现象层出不穷。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现行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种种缺陷,如主持人地位缺乏独立性、参加人的产生程序及其权利有待明晰等等。这些缺陷有的仅仅是源于实际操作的不严格,而有的则需要进行深层次的理论探析才能解决。本文研究的目的正是在借鉴了英美、大陆法系听证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不足提出建议,以期为我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完善尽绵薄之力。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本章从厦门PX环评听证案出发,提出了我国许可听证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进一步阐释了许可听证作为公民政治参与及依法行政理念落实的重要制度,所具有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第二章是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概述。该部分从对听证的概念界定出发,论述了听证的历史演进、学理分类与现实分类,最后对行政许可与行政许可听证的概念进行了阐释。第三章是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理论基础。该部分详细论述了人民民主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这三个许可听证的基础性原则,同时进一步分析了行政许可听证的主要内容及其具体制度。第四章是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评析。首先论述了当前许可听证的立法概况与问题的根本原因,进而从听证形式、适用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笔录五个方面阐述其主要问题。第五章是我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完善,从听证形式、适用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笔录五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