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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开始允许个体私营经济有所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从允许到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而使沿海省市到内地出现了各式各样民间投资经营的民营经济。就目前研究现状而言,民间资本、民间投资在经济学领域可以说是比较透彻,但对于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制度再法学方面探讨的较少。本文系统的从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等多学科相关方面分析研究,进而反思中国现行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对策。本文以现行立法规定和既有的研究成果为出发点,对于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现状、存在的障碍及解决对策进行了探讨。本文分三部分,共三万多字。本文第一部分论述民间资本的概念,通过和相近的几个概念辨析,确定本文探讨的主体——民间资本。并通过探讨民间资本进入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来支持民间资本积极的进入各个投资领域、拓宽市场准入的范围、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同时还在本部分优先验,以便和第二部分中我国相关制度规定相比较,吸取先进经验、弥补不足之处。本文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关于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的规定以及其中存在的阻碍民间资本准入的制度障碍,本部分主要从金融领域、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和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进行分析。从而说明我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并急需解决。本文第三部分探讨了发达国家发展民营经济、准入民间资本的先进经验及我国民间资本发展最好的浙江省的先进经验。对我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内容和方案。对不同投资领域存在的制度障碍,分别提出解决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