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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是国家依据刑事裁判,依靠国家强制力作出的具有终局性意义的处理。这种刑事上的司法活动主要针对服刑人员的客观行为以及主观心理问题进行改造使服刑人员在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时,完成一次对于主观世界的重塑,使其内在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与社会同步,从而达到服刑人员融于社会,降低再犯可能性,进而维护社会只需的目的。老病残服刑人员是刑罚执行对象中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他们除了一般服刑人员具备的特点之外,由于身患疾病,或者肢体缺陷使得针对其监管非常困难。我国在现行的《监狱法》中对老病残服刑人员如何执行刑罚多有原则性规定,而缺乏具体的执行依据,这就使得在具体执行实践中经验主义盛行,对老病残服刑人员的管理无据可依,呈现了执行方式的各异化;而针对老病残服刑人员保障、安置等方面也存在不足,这直接影响了该类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以至于影响此类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也对监狱自身只职能的实现带来了多种挑战。所以,如何使得老病残人员在刑事司法活动中更加好的实现刑罚执行目的,对于彰显人文关怀以及惩戒犯罪的同时发挥刑罚的教育作用,更好的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以及践行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都有重要意义。针对完善老病残服刑人员刑罚的具体执行,提出具有实效的管理办法,无论是对保障老病残服刑人员的基本权益,还是维护监管安全和提高执行效率,都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本文以市属监狱为调研样本,根据现在刑罚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对我国老病残服刑人员在执行的各个方面提供助力,使得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刑罚执行更加完善。本文包括引言共分为四个部分,以S市市属监狱的基本情况作为样本,进行实例分析。介绍了在目前阶段老病残服刑人员在刑罚执行中存在的多种问题,然后从法规的执行,立法的状态,以及实践中遇到的困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